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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影响重大,提前计划和安排未雨绸缪

在什么情形下需要申报水土保持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第25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53号令,2023年1月17日),征占地面积 5 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 5 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 0.5 公顷以上、不足 5 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 1000 立方米以上、不足 5 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征占地面积不足 0.5 公顷并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 1000 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但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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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源远水利设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2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布龙路与坂雪岗大道交汇处荣君府4栋A单元24层24K,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896489XD,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明水。公司主营: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防洪影响评价、用水节水评估报告编制、土地复垦、水土保持规划、小流域规划、生态修复设计、矿山修复设计、弃渣场设计、水土流失治理设计等咨询技术服务。每个项目由水利、水文、结构、地质、水土保持等专业高工、环保、造价等工程师组成项目组。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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