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是指对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危害及水土保持效益进行长期的调查、观测和分析工作。通过水土保持监测,摸清水土流失类型、强度与分布特征、危害及其影响情况、发生发展规律、动态变化趋势,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宏观决策以及科学、合理、系统地布设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水土保持监测始于20世纪30年代,在福建长汀、重庆北碚、甘肃天水及陕西长安等地建立了水土保持试验站,开展了水土流失定位观测。新中国成立后,水利部先后三次组织了全国土壤侵蚀调查,查清了水土流失面积、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为国家生态建设提供了决策依据。水土流失规律、防治措施效益和预测模型等方面的试验研究,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奠定了基础。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

(1)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完成了一期工程建设。初步建成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和黄河2个流域监测中心站、中西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总站和100个监测分站,建立了18个综合典型监测站和260多个观测场。

(2)监测制度和技术标准初步建立。水利部发布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监测机构职责、监测站网建设、资质管理、监测报告制度和监测成果发布等,发布了《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等一系列的技术标准,规范了数据采集与处理、分析评价和资料整(汇)编工作。

(3)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面展开。在全国不同水土保持类型区开展了水土流失定点观测;在长江三峡库区、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和三江源头区等重点地区开展了水土流失危害及其发展趋势监测;对东北黑土区综合防治试点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项目进行了防治效果监测;对新建铁路、公路、电厂和西气东输等多项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进行了动态监测。水利部发布了2003年和2004年全国水土保持监测公报,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告了年度监测成果。

(4)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初显成效。建立了以县为单位的全国1:10万水土流失空间数据库,重点地区水土保持数据库,抢救性地整理了一批时间序列长、观测指标完整的试验观测数据和典型小流域监测数据。全国建成的水土保持基础数据库数据总量达1100GB,形成了不同空间尺度的数据库系统,为实现水土保持信息化奠定了基础。

(5)水土流失预测预报进展顺利。深入研究了降雨、土壤、地形、植被和耕作等对水土流失的影响,探索和研究了坡面、小流域和区域水土流失预测预报模型,取得了初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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