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等要求,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委托深圳市源远水利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观澜河流域(龙华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龙华松和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完善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于2021年9月8日组织成立了观澜河流域(龙华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龙华松和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完善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
验收组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经讨论,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达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效果,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总体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和材料向社会公众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向美美/13828837609
验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侯建国/1368253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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